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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外貌特征:●兩宗罪
  嫌犯:“神秘聲音”告訴我這麼做
  不涉及恐怖組織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遭縱火》追蹤
  6日,舊金山警察局局長格雷格·蘇爾(左)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情況 新華社發
  FBI公佈調查進展:嫌疑人系39歲男子,中國籍,擁有美國綠卡,案發後向警方自首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當地時間6日宣佈,對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大門縱火的嫌犯已經自首,現已被捕。嫌犯是39歲男子馮嚴豐(音譯,Yanfeng Feng),中國籍,但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美國聯邦調查局稱他的犯罪只是個人行為,不涉及恐怖主義。目前,該男子縱火動機不詳。探員在通報案情時指出,嫌犯稱有“神秘聲音”告訴自己這麼做。綜合
  美國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6日向媒體通報,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縱火案嫌疑人落網。
  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主管戴維·約翰遜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嫌疑人有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即擁有綠卡)。本月3日,即縱火案發生兩天后,這名男子在舊金山以南大約16公里處的戴利城撥打911報警電話,用中文向警方“自首”。
  聯邦調查局探員邁克爾·埃爾德里奇說,逮捕嫌疑人時,執法人員告訴他有權保持沉默。不過,嫌疑人沒有保持沉默,而是說“我滿耳朵聽到的都是漢語,而這一定與中國領館有關……” ,故而縱火。對這一說法,遞交法庭的宣誓證詞沒有進一步解釋或說明。
  1日發生的縱火案致使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大門嚴重損毀,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主導偵破的美國聯邦調查局2日認定,這是一起蓄意縱火事件。
  據悉,該案的嫌犯馮嚴豐2004年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中國籍。
  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主管約翰遜說,嫌疑人涉嫌觸犯兩項美國聯邦法律,即縱火和損壞外國政府財產。
  約翰遜說,案發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不過,調查人員迄今認為,這起縱火案為刑事犯罪,與恐怖主義、政治或民權等無關。
  在新聞發佈會現場,記者問及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前科,舊金山警察局局長格雷格·蘇爾不予回答。
  縱火案發生後,舊金山警察局加強了對總領館的安全保護,24小時有一輛警車在領館附近駐守。
  加利福尼亞州州議會華裔參議員餘胤良當天就嫌疑人落網發表了一份聲明,聲明強調舊金山是一座國際城市,“我們的社區不能容忍亦不會容忍(縱火)這種暴力行為”。
  舊金山總領館:嚴懲肇事者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就此發表聲明指出,中方註意到美方為處置此次縱火事件所作出的努力,要求美方依法嚴懲肇事者。中方將繼續密切關註案件審理的後續進展,並要求美方認真吸取教訓,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維護中國外交、領事人員和機構的安全和尊嚴,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1月1日21時25分,總領館遭縱火,致使領館正門嚴重損毀,大門上方的玻璃碎裂,國徽全部被熏黑損毀,大門右側的石獅子也成了黑色。
  總領館在2日正常工作,簽證業務照常進行。從3日起,總領館工作人員開始清理,併在5日安裝了臨時大門。
  美國綠卡即美國永久居民卡。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嫌犯外貌特征:
  留長髮,身材瘦削,戴眼鏡,作案時穿深藍色外套或套頭衫及長褲
  ●兩宗罪
  第一宗:惡意縱火罪,若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並罰款。
  第二宗: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個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以5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FBI官員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表示,嫌疑人若兩項罪名成立並罰,最高刑期25年以下。
  據悉,自首後,嫌犯會接受美國法庭審判。雖然是中國公民,但中美之間沒有簽署引渡協議,所以他一旦被定罪,會在美國服刑,刑滿後可能被驅逐出境。
  記者從美國聯邦出庭律師張軍處獲悉,嫌犯如果被聯邦定罪,且無前科,刑期一般為3-5年。而根據美國法律,被聯邦定罪,刑期超過1年,外國移民將被吊銷綠卡,並驅逐出境。
  美國聯邦政府已在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庭起訴1名中國籍男子,他向警方自首在元旦夜間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潑汽油點火。嫌疑人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嫌疑人6日上午曾現身法庭,目前在押。7日上午將有法庭聆訊。據聯邦調查局提交的法庭文件,該男子1號買了一個汽油桶,並從家裡拿了兩個塑料瓶,然後駕著一輛麵包車,先到總領館探了一下路,然後到加油站買汽油,再返回作案。
  根據居民樓的監控錄像,1號晚上21時左右,一輛小型麵包車停靠在總領館正門前,一個男子從駕駛座下來,沿正門前的拉古那街北向行至相交的蓋瑞大街,又折回車內,再次將車停在領館正門,坐在車內等候了15-20分鐘,男子下車到乘客座位一側,取下兩桶物體,放在領館正門,停留片刻。錄像顯示,大約21時32分,一團大火球串起,此人步行離開,上車,大約21時33分,麵包車離開拉古那街往東轉向蓋瑞大街。
  總領館的監視錄像與居民樓相同,但記錄了該男子的外貌特征,留長髮,身材瘦削,戴眼鏡,穿深藍色外套或套頭衫及長褲。
  嫌疑人坦承,他在1號晚上駕駛麵包車,在蓋瑞大街的76號加油站灌滿一桶汽油,分裝在兩個塑料桶內,約21時停靠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門前,等候數分鐘,抽了一支煙。他先將汽油潑向正門和臺階,試圖用自己的護照點火未成,再換用一隻打火機點燃一隻塑料桶,火光起來後,他走回車內,駕車離開。
  擺烏龍
  FBI錯報嫌犯姓名
  FBI在6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擺了烏龍,其向媒體公佈的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縱火案嫌犯姓名有誤,致使媒體和法庭文件均出現錯誤。記者6日從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獲悉,該嫌犯正確中文名字為馮嚴豐,拼音應為Yanfeng Feng。
  此前,FBI在向媒體公佈嫌疑人信息時說該男子姓名為“Yan Feng”,中文媒體有的據此翻譯為馮岩,有的稱馮彥。記者6日從舊金山聯邦地區法庭獲得的起訴該嫌犯的法庭文件上也看到其名字仍為“Yan Feng”,鑒於起訴文件的嚴肅性,名字的錯誤顯然是一個重大硬傷,但目前仍不清楚法庭是否以及何時會修正該文件。
  由於“Yanfeng Feng”的後兩個字音和拼寫相同,有華人認為,不熟悉漢語名字的FBI漏掉一個“feng”字當是忙中出錯,應屬於無心之過。記者6日多次致電FBI駐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發言人,均無人接聽,截至發稿時該發言人也未回覆記者電話留言和郵件提出的置評請求。
  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相關規定,使領館館舍以及館舍內的一切財物、設備、交通工具等都應受到駐在國的保護。因此,駐在國有義務確保各國外交代表機構館舍和外交人員私人寓所的安全。
  許多駐在國都採取派軍警在館舍外設警衛崗的辦法,防範不法分子闖入,也有些國家在使領館附近設置了流動崗哨或派便衣警員巡邏,肩負保護外交代表機構和外交人員安全的責任。然而記者採訪發現,美國政府並未向駐在本國的總領館提供安保。  (原標題:嫌犯:“神秘聲音”告訴我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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