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0月14日訊 記者萬靜 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農業部就宣傳“非轉基因”食品廣告表態稱,轉基因與非轉基因食品具有同等安全性,相關廣告違反廣告法規。
  針對有的企業利用部分消費者對轉基因技術的認知欠缺和焦慮心理,為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顧市場規則,把“非轉基因”作為賣點加以炒作的行為,農業部總經濟師、新聞發言人畢美家,今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這種做法違背了廣告法等相關法規,其結果不僅導致行業競爭的無序,更加劇公眾對於轉基因技術的恐慌情緒。
  為廓清市場迷霧,規範市場環境,最近,工商部門加強了對非轉基因廣告的監督管理,中央電視臺率先發佈《關於“非轉基因產品”廣告的審查要求通知》,禁止在廣告中宣稱非轉基因產品更健康、更安全。畢美家認為,此舉對於規範市場行為,正確引導消費,塑造公平競爭環境都將產生積極的示範效應。一段時間以來,媒體上一些農產品的廣告稱自己的產品為非轉基因產品,其所宣稱的非轉基因效應缺乏實驗數據和科學論證支撐,實質上是一種商業包裝。更有甚者,一些國內並無轉基因商業化種植的作物加工產品(例如花生油)打上非轉基因標識,在誤導消費者的同時,也加劇了行業惡性競爭。轉基因與非轉基因商戰的背後,是企業的利益之爭,與轉基因食品安全性並無本質關聯。  (原標題:農業部稱“非轉基因”賣點炒作違反廣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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