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懸疑新聞”的話題不斷引發社會熱議。有讀者留言,“每次看到標題裡帶有‘疑’‘或’‘傳’就很糾結,到底要不要點開呢?”有網友跟帖,“這樣的新聞當笑話看看就行了。”還有人一針見血地指明推波助瀾者的微妙心態,“懶,又不肯負責,還什麼都想占便宜。”
  毋庸諱言,“懸疑新聞”與新聞真實性原則背道而馳,捕風捉影甚至無中生有,容易誤傷報道對象,對新聞當事方造成困擾或名譽損害,造成難以輓回的影響。進而言之,如果任由個別媒體在熱點議題、公共事件上演繹懸疑劇情,不僅可能擾亂輿論秩序,也將打破人心安寧,有損社會安定。更可怕的是,其危害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不易被人察覺。
  大眾媒體如同一盞盞探照燈,光線聚焦到哪裡,顯著性就會在哪裡突顯。新聞報道能潛移默化地影響公眾的關註與認知,極易讓受眾感染情緒上的“流感”。例如,大眾媒體對自殺的不當報道會誘發更多的自殺行為,就一再驗證了“維特效應”。回顧新聞史,19世紀末的美國報業曾深陷“黃色新聞”泥潭,一些報刊讓筆法煽情、內容低俗的新聞充斥版面,製造了大量不實信息,教訓也非常深刻。“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如果“瞭望者”不能負起責任,反而借助手中輿論平臺,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誤導公眾,社會這艘航船又怎能順利行進、抵達夢想的彼岸?
  仔細推究,“懸疑新聞”之所以尚有生存空間,還在於一些媒體自以為看準了監管的界線,摸清了受眾心理。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從嚴打擊網絡謠言等不良信息,高壓態勢之下,有的網站雖不敢明目張膽說謊造謠,卻大打擦邊球,玩起了“懸疑”游戲,游走在謊言邊緣。少數媒體從業者唯恐天下不亂,甘當“攪局者”,一切以博取關註為出發點,對“策劃新聞”洋洋得意、津津樂道,責任意識淡薄。凡此種種,實質是在利用公眾的知情欲,消費媒體的公信力。
  置身喧囂的時代,人們比以往更加渴望內心的寧靜。防不勝防的“懸疑新聞”,給傳播流註入雜質,讓輿論場掀起波瀾,無故給公眾增加了不確定感。任何社會都需要匯聚向上向善的力量,任何個體都願意追尋充盈美好的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講,媒體尤應牢記社會責任,多做新聞輿論的凈化器、穩定器,而不是模糊信息的助推器、擴散器。對於新聞工作者而言,也不能光在嘴上當核心價值觀的傳播者,背地裡卻對製造“懸疑新聞”樂此不疲;以實際行動捍衛新聞真實,才是對敬業、誠信的最有力詮釋。
  有句話說得好,每一朵雪花都應愧對雪崩,如同每一根蠟燭都應擎起光明。新媒體時代,小小指尖上的每一次轉發或評論,都可能產生蝴蝶效應。正因如此,只有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守土盡責,註重提升媒介素養,多一分懷疑與審慎,我們才能徹底鏟除“懸疑新聞”滋生的土壤,涵養一個好的輿論生態。 李浩燃
(編輯:SN12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cnspuv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