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租製冰機記者蔣皓
  “多日的霧霾已散盡,我們終於迎來了久違的藍天。很高興在這樣的天氣召開新聞發佈會。”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的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mSATA監督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新聞發言人張本才這樣一句開場白引起在場所有人的共鳴。
  張本才表示,危害民生犯罪,特別是環境資源、食品關鍵字排名藥品安全領域的犯罪,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在以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為代表的民生領域犯罪中,一些行政執法機關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為解決這一問題,最高檢2013年部署開展為期9個月的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掛牌督辦432件重大民生案件,其中多數案件與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相關,起到極大震懾作用。專項活動的化療飲食原則開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地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多發的勢頭。
  2014年,最高檢決定在鞏固2013年專項活動成果基礎上,進一步突關鍵字出聚焦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兩類嚴重犯罪,部署開展為期8個月的專項立案監督活動。
  “立案監督是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但專項活動主要是針對某一段時間、某一類犯罪存在高發或者在某一類案件的查處中存在著不嚴格執法問題相對嚴重的情況,集中精力開展監督。”最高檢偵察監督廳廳長萬春表示,檢察機關有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出檢察意見的權力,但包括食品藥品領域的執法和環保領域的執法都由行政執法機關作為“第一手”,他們查處案件時認為涉嫌犯罪的才向公安機關進行移送。近年來,檢察機關幾乎每年都開展專項監督立案活動,重點就是想通過開展專項監督加大對移送、立案的監督力度,作為突破口來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健全和完善。
  “2014年的專項監督活動特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加強排查本轄區內容易發生這兩類犯罪案件的易發、多發領域、行業、部位、人群。”萬春說,同時檢察機關要廣闢案源,加強與公安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對於轄區內污染水源、排污企業、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高發區域、小作坊進行拉網式排查,增強打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也歡迎廣大群眾通過12309網上舉報平臺提供案件線索”。
  對於有關監管人員對群眾舉報線索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以及查處後不處罰的情況,最高檢職務犯罪預防廳副廳長陳正雲表示,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一些工作人員存在不作為、亂作為或者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現象。
  “這次專項活動要將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行政執法機關應當移送案件卻不移送、以行政處罰代替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作為監督重點。”陳正雲表示,檢察機關要通過對行政處罰、行政執法案件進行有重點、有針對性地監督發現背後一些職務犯罪,查處錶面是污染環境、危害民生的刑事案件,實際上卻是“保護傘”或者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陳正雲表示,對於一些食品安全領域涉嫌犯罪的案件,有可能因為數額不夠、後果不夠嚴重因素不立案、不起訴、撤案、免予刑罰處罰的,檢察機關要進行告誡、談話,打“預防針”,防止由小錯變大錯、小案變大案。對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和重大行政執法依據可能產生腐敗風險的評估審查,使預防關口更加前移,有效避免包括食品安全生產監管領域有關瀆職犯罪的產生。
  “通過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形成打擊破壞環境資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聲威,震懾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促進嚴格公正執法,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建設。”張本才最後說,要使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機關打擊犯罪的決心,增強建設平安中國、美麗中國的信心。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
  (原標題:最高檢嚴查民生案“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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